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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1905-00004
组配分类: 教育救助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计〔2019〕31号
生成日期: 2019-05-07 发布日期: 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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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1905-00004
组配分类: 教育救助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计〔2019〕31号
生成日期: 2019-05-07
发布日期: 2019-05-07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00:00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秘【2019】1号)、《郎溪县教体局、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郎溪县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计【2019】2号)、《郎溪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暂行办法》(郎教体【2016】43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春季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下达给你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和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家庭成员身患重病家庭学生优先资助。

各校要认真填报统计表格(学生家长联系电话要畅通,家庭住址要详细到县、乡(镇)、村格式。学校要根据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评审、公示、资金发放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克扣专项资金以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学校校长领导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要对贫困家庭学生开展走访活动,摸清实际情况,建立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学生和家长如实填定贫困申请表格,并提供所在村委会、乡镇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由学校填写,无需乡镇村委盖章。上学期享受资助学生可用复印件),评审小组要对申请学生信息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校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学校网站开设公示专栏公示(注意:不得公示学生家庭隐私性信息,只公示姓名,资助资金,班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放方式一律采用“银行打卡”(统一为在县农商行开户的卡号,持卡人姓名与卡号完全匹配)发放,5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收集报教体局计财科,学校也要备齐材料,根据目录要求装订成册,接受检查。

名额下达:1、公办独立小学根据附件1:2019年春季贫困寄宿生(低保、残疾、特困)中信息上报;

2、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根据附件1:2019年春季贫困寄宿生(低保、残疾、特困)中信息上报,其他资助名额另行下达。

3、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单独上报给徐晓红。

学校要广泛宣传这项民生政策,积极开展活动,并报送两篇以上宣传报道通过OA系统报计财科。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