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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住建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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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现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全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在原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了《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规范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住建委虚假信息澄清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公布监管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能给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我委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重点公开了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重点内容。坚持每月按时公开有关事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任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住建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多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领导、部门设置和人事信息栏目公开信息19条,主要内容为公布本单位主要领导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和人事任免等信息;部门动态栏目公开信息220多条,主要内容为发布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和新闻等;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栏目公开信息100余条,主要内容为发布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行政职权及办理情况和政策解读等。

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单位或个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的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免除收费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或免除收费。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郎溪县住建委把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深化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指导,我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所属事业单位均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逐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了解,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的保密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明确要求各二级机构和机关各科室确立专人负责信息采写和报送工作,并严格要求信息报送数量,且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公开报送,每月对各二级机构和科室就信息报送情况加以通报。

(三)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查询工作

从内部管理流程入手,实现规范审批。对发布的项目审批类信息进行整理,为社会提供完整、准确、清晰的建设信息。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市民查询我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