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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医保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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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郎溪县医保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健康大楼五楼,邮编:242100,电话:0563-701283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医保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我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透明、优化服务为出发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托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积极推进医疗保障政策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县医保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社会媒体信息公开作用,推进医保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医保扶贫政策和医保民生工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异地医保结算,医疗服务价格制定,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医保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开展医保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做好本部门基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机构改革确定职能,依法公开机构、领导、部门设置等信息,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信息;全面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注重扶贫信息、应急信息、人事信息、政府招标采购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信息公开。抓好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招标、专项经费信息公开。

3.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建立解读机制,加强政策解读。2019年,我局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重点解读统一城乡医保待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医保基金监管、省直职工慢性病门诊医保待遇等政策。同时,健全舆情收集回应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审查部门、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及责任追究。公文审核过程中设立信息发布审核关口,明确信息公开属性;进一步明确门户网有关栏目发布流程,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处室负责人审查、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定的三级审核程序。建立了既能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安全,避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信息公开,又能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信息的信息发布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组织。专题学习国办、皖政办和皖政务办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以及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政务公开措施,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政策解读不符合要求,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是由于网站迁移,个别主动公开的信息有错别字,错链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整改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是通过集中办公、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