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华润苏果写字楼7楼,电话:0563-7028276,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相融,指导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提供信息动态、通知公告、专题专栏、网上办事等政务服务信息,方便群众联系或办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内容涉及政策法规、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事故通报、隐患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党建等多方面的工作。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安全监管和事故通报等热点、焦点性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认真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完成情况逐步公开,重要、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监管所及各股室,压实各部门责任,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个人,各部门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做好统筹督促和抽查的工作,及时将标准和要求告知各部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公示部门,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我局在县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主动作为,及时高效完成信息迁移、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并根据国家、省、市、县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二是做好自查整改。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测评要求,自查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专项整改。狠抓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问题整改。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四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明确网站管理工作分工及工作要求,并将承担的县政府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落实到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同时县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并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的重要考核条件之一。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2名工作人员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有关要求,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针对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郎溪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审批程序等内容。要求及时公开我局工作动态、通报各类事故、警示通报、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以及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并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科室,明确了责任人。
(三)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监督抓好分解任务落实,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明晰工作职责和任务完成时限,定期听取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三、 注重培训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局党组高度重视,利用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机会、开展信息业务工作培训,要求全体人员全面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制度规定和具体要求,学习政务信息撰写和报送方法和技巧。积极派人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落实培训内容,贯彻会议精神,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岗位工作能力。
(二)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开展局政务公开自查工作活动,认真对照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对内容发布的时效性和栏目分类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逐步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减4 无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无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增14 无 行政强制 无 无 无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49.9366万元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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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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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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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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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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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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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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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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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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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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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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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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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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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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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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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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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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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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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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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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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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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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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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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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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着公开层面不够,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之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建立健全研判回应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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