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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郎溪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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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宁芜路2001号;联系电话:0563-7012121)。

    一、概述2016年,郎溪县气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国办发〔2014〕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4〕100号)精神,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强化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以及人事、财务、法规等重点信息公开,得到政府和公众的肯定和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郎溪县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机构职能、法规政策、人事信息、依法行政、发展规划和计划、招标采购、部门动态以及天气预报、天气实况、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郎溪县气象局主办的信息发布网站包括安徽气象网(http://www.ahqx.gov.cn)和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amb.gov.cn),主要发布气象政务和服务信息。2015年,郎溪县气象局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服务理念,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气象为农服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以及群众关注的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重大天气气候事件等热点信息公开,组织了“防汛抗旱”、世界气象日“天气和气候:青年人的参与”等专题宣传活动,主动、及时地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气象科普知识。此外,郎溪县气象局专门设置领导信箱、咨询投诉渠道,加强政民互动、汇集民智民意。

    2.新闻发布。接待媒体采访1次,发布内容包括重大天气气候事件、气候特征、重大节假日天气、重要农事季节天气、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信息等,确保每日多频次、多角度、广范围向公众发布气象信息。

    3.其他渠道。我县气象信息发布渠道还包括手机短信、电视、96121声讯电话、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局内信息公开栏等。与此同时,我县积极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周、安全生产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气象科普知识宣传,将有关气象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向公众公开和宣传,特别是向农民、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传播。郎溪县气象局全年开展专题气象科普活动6次,包括气象科普教育开放日活动、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活动、气象科普宣传活动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郎溪县未接到申请公开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郎溪县气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郎溪县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当前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政务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工作机制有待于健全,工作方法有待于创新,工作流程有待于规范。

    2017年,郎溪县气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创新,提升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为郎溪跨越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