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走进郎溪 > 目标规划

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郎溪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年-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31 10:45 来源:县委办 浏览:
【字体大小:

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郎溪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

规划(2019年-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郎溪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年—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

2019716日        

 

 

 

 

 


郎溪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2019年—2022年)

 

为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执政基础,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当前现状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路子,大力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以下简称“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沉睡”资源,村级集体经济的总体实力不断壮大。截至2018年底,全县87个村(农村社区)(以下统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8401.89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895.04万元;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有18个,5-10万元的有25个,10-40万元的有41个,40-50万元的1个,50万元以上的有2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县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一抓六动双覆盖”(“一抓”即抓党建,强引领;“六动”即健全政策推动、资金促动、项目牵动、帮扶联动、人才拉动、示范带动“六轮驱动”机制;“双覆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级全覆盖和“三变”改革村级全覆盖)工程,着力解决我县集体经济薄弱、发展缓慢、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困难等问题,用足内力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实力,广借外力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素,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实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三农”、党建引领。把“三农”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各项要素保障上优先满足。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拓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大力实施“一抓双促”工程,深入推进“五基五力”行动计划,强化村党组织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不断提升组织力。

坚持县乡同责、村级主体。县乡两级要压实责任,积极建立政策链、资金池、项目库,完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综合体系。突出村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提高村级自主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村经济基础、地理区位、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办法,因村制宜,合理编制规划,选准合适产业、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在不同资源和市场条件下的实现方式,积极研究突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上的制约性因素,乡镇要深挖各村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制定个性方案,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坚持融合发展、合力推进。坚持全县一盘棋布局、一张图规划,实现城乡区域全面融合、共同繁荣。发动群众参与,把村级集体经济增效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强村与富民的有机统一。 

三、目标任务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产业为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发展途径,通过四年强力推动,所有村达到有集体经营项目、有承接主体、有保底收益的“三有”目标;同时,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稳步提高。

2019年:编制《郎溪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分类建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库。加大对入库项目的支持力度,到村的支农政策、项目、资金,重点向入库项目倾斜。全县所有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同时重点推进一批年经营性收入5-50万元的村。消除50%的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实现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比重达到5%

2020年:巩固和健全村集体经济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再重点推进一批年经营性收入5-50万元的村。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实现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比重达到10%

2021年: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机制和典型模式,实现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比重达到11%

2022年:全面巩固村级集体经济管理运行机制,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逐步增加,实现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比重达到12%

四、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19年3月—2019年6月)。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制定《郎溪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组织机构,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2022年9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按照专项规划总体要求,重点对薄弱村和重点扶持村,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发挥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技术、区域等各类资源的叠加效应,引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分类型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强化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调度。按照“选择一批好的村先做起来”的原则,每年重点推进一批年经营性收入5-50万元的村,采用项目扶持,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推进,着力打造一批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开展全面自查总结,树立示范典型,提炼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在省、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不同类型、具有特色的示范村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做好档案收集整理,进一步巩固提高发展成果。

五、发展途径

(一)资源开发。是指对未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园地、水面和“四荒地”等集体资源,由村集体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开发。对资源性资产较多的村,利用土地整治、小流域治理、土地复垦等项目,将资源变闲置为利用,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增收项目。

(二)资产盘活。是指利用集体闲置的房屋、机械设备等资产,突出特色,自主发展产业。县城周边、工业园区和乡镇政府街道附近的村,要充分盘活村级集体闲置的各类房屋、机械设备等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经营条件的村,可选准主业、突出特色自主经营,或由村内有实力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经济能人和企业、合作社租赁托管经营,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政府投资形成的农村饮水、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房产物业等资产,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具体管护。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租赁发包合同清理整顿,实现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程序规范化、效益最大化、收益持续化。

(三)产业带动。是指村集体根据地理位置、产业结构布局,确定适宜本村发展的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村多品”产业格局,带动全村经济发展。围绕粮油、畜禽、竹木、茶叶等主导产业和花卉苗木、中药材、蔬果、丝绸加工、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区域化布局,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农业。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产与企业合作兴办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经营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四)服务创收。是指村集体领办创办农业服务队、服务公司等服务实体,或与农机合作社、农技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承担政府履行的社会养老等服务和水利设施、农贸市场等管护业务。鼓励村集体作为投资主体,为农村一、二产业发展提供生产经营的专项服务和配套性服务,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劳务公司、综合性服务公司等各类服务组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的村通过广告位租赁等形式获取稳定收入。

(五)物业租赁。是指村集体以房屋租赁或开发集体建设性用地兴建仓储物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在县城周边、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盘活集体闲置门面商铺,仓库物业,或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采取所有权等方式建设集体物业,开展物业服务、仓储服务等。支持各村利用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和留用地,采取所有权归村集体、一定年限经营权归承建单位、村集体收取租金等方式建设集体物业。鼓励有条件的村在城镇规划区等区位优势明显地区,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形式,新建专业市场、门面商铺、仓储设施等物业。对地理位置偏远或受规划限制、资源匮乏、就地发展困难的村,可探索通过行政划拨、政府购买等方式在当地乡镇规划区,异地兴建或购置物业,通过物业租赁等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六)乡村旅游。是指村集体充分利用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景观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域,鼓励具有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资源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拓展农林多种功能,开发农家乐、度假村、采摘园、农耕体验、生态体验、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项目,或引进社会资本开发乡村旅游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拓展配套业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七)社会帮扶。利用现有帮扶平台和机制,巩固深化脱贫攻坚单位包村工作,充分发挥帮扶单位的优势,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项目、资金、技术等支持,帮助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支持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人才支持、扶贫募捐等形式,帮助村筹资金、出思路、上项目、强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八)股份合作。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合作社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展股份合作。由各村以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闲置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械、农业基础设施和村集体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入股或者参股农民合作社、经营稳健的企业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支持乡镇、村之间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限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多要素的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六、扶持措施

(一)突出政策推动。进一步落实用地政策,留足农村发展空间,用于农村建设的指标不得低于建新指标的10%优先安排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一步落实好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预留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农户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用于村集体非农生产。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国家控制标准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减免政策。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落实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财税部门要按照税法规定,落实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对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需要办证、审批的,市场监管、发改等职能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居住点、农村廉租房等,减免水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探索引进蚂蚁金服、普惠金融等金融服务,协调县域相关金融机构,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有针对性的制定专项融资计划,进一步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担保费率优惠等方式,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逐步将担保费率降至1%。推广以林权、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支持国元、中国人寿等县内保险公司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要素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郎发〔201813号)要求,每年投入200万元,设立风险准备金,帮助合作经营主体应对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弥补亏损,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突出资金促动。2019年到2022年,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600万元专项资金,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对拟扶持的重点村,按照每村不低于50万元(含中央下拨资金)的标准予以扶持;对拟扶持的薄弱村,县财政按照每村10万元的标准予以扶持,乡镇整合有关资金予以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采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积极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涉农资金管理模式改革,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将投入到农村的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筹集到的各类捐助资金,作为村集体的股本,集中投入到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按合同约定获得收益分红。

(三)突出项目牵动。加大各类要素投入和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各类农业园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重点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养生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为主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以“一村一品”为抓手,提升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支持对已经建成的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等公益性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和管护,由村级集体采取多种形式依法经营。支持多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每年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分类型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积极整合涉农项目,将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绿化造林、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重点向拟扶持的村倾斜。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审批实行联合踏勘,建立容缺预审机制,受理一窗通办,后台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确保项目尽早落地。

(四)突出帮扶联动。健全完善县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每名县领导确定1个扶持村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系点,加强指导帮扶。结合脱贫攻坚县直单位包村工作,压实县直部门结对帮扶责任,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帮扶重点,帮助协调、解决联系村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向村级组织资助发展建设公益性事业和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巩固深化“百名农技干部包村联户”工程,指导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采取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富村带穷村的办法,把村情相近、优势互补的村结成帮扶对子,共同谋划发展思路,促进共同发展。成立由财政、发改、农业农村、扶贫、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旅游、水利等部门业务水平较高的党员干部和农村工作经验丰富、致富带富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组成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参谋团”,帮助村级厘清发展思路、助推村级加快发展。

(五)突出人才拉动。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提高“三农”干部队伍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村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行动。坚持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机制,每年针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经营管理等内容,分批分类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江浙先发地区开展跟班学习,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推动乡村振兴的综合能力。广泛摸排政治素质高、思路开阔、眼光长远、有较强经营管理水平的优秀人才,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计划”。全面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积极引导本土成功人士、在外创业人才、返乡就业的大学生和退伍军人等优秀人才服务在农村发展一线,成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中坚力量。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到2022年全县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0人。

(六)突出示范带动。按照“党建强村、产业富村、人才兴村”的目标,分别确定若干个村进行培育,力争在三年内打造20个左右“示范村”。每年评选表彰奖励一批发展路径优、收益效益高的优质集体经济项目和一批工作成效好、带动能力强的发展集体经济能人。对工作成效显著、集体经济增收突出的村给予一定奖励,实行经营管理绩效与村干部收入挂钩机制。借助电视、报纸、微信、网站等媒体平台,对综合素质高、有成功发展经验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发展质量高、收益效益好的村集体经济项目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组织、财政和农业部门分工负责,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县主导推动、乡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运行监管。按照项目可行、程序到位、建设规范、效益明显的原则,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效益评估及检查验收,做到全程监督、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作用,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资金运行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财务运行监督管理,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与完整。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开展村级财务督查,并公开督查结果。建立财政扶持村级固定资产备案制度,由乡镇统一管理,村集体不得随意处置。

(三)加大考核督查。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村(社区)工作绩效考核、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实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与扶持政策资金挂钩制度,对重视程度高、发展效果好的乡镇,在政策扶持和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落实《郎溪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对工作成效显著、集体经济增收突出的村和先进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郎溪县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郎溪县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彭禧元(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梅长春(县委副书记、党校校长)

副  组  长:  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吕海波(县委常委,郎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书记、管委会主任)

  改(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峰(县政府党组成员)

  泽(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

成      员:王锁华(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黄云健(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侯新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洪卫(县发改委主任)

杨明珍(县财政局局长)

  华(县人社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晓(县扶贫局局长)

  清(县税务局局长)

龚世红(县工商联副主席)

张治国(郎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县科技经信局局长

  毅(建平镇党委书记)

  杨(十字镇党委书记)

  (涛城镇党委书记)

  辉(梅渚镇党委书记)

  俊(新发镇党委书记)

夏继东(飞鲤镇党委书记)

邹宗斌(毕桥镇党委书记)

王有文(凌笪乡党委书记、乡长)

邹红青(姚村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黄云健、侯新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