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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两地被评为2021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

发布时间:2022-02-27 00:38 来源:郎溪发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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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2021年全省供销社系统

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



2021年,全省系统实现销售总额4706亿元、社有企业利润总额48.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39%、96.04%,社有企业资产总额667.15亿元、所有者权益236.04亿元,全省系统销售总额位居全国第3,社有企业利润总额位居全国第2。在2021年度全国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我省供销社位居全国第3,较2020年度提升5位,荣获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各地供销合作社求真务实、争先进位,根据全国总社部署并按照省社《2021年度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供发合[2021]45号)规定,经省社研究,决定授予合肥市长丰县供销社等20个单位“2021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县级优胜单位”。



2021年全省供销社系统

综合业绩考核县级优胜单位名单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

各地供销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强化为农服务,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效,推动基层组织扩面提质增效,攻坚克难,奋力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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