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宣城市2021年度医保年终结转工作暂停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0 11:44 来源:宣城市医保局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安排,为做好2021年度医保费用年度结转工作,保障2022年1月1日起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实现医保政策跨年度有序调整,我市医保信息平台将暂停对外服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暂停服务时间

(一)停机起点: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8:00,暂停全市医保相关业务办理。

(二)恢复时间:2022年1月3日(星期一)8:00恢复医保各项业务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开机,将另行发布公告)。

二、暂停业务范围

平台暂停服务期间,暂停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特病办理、异地联网结算备案等所有医保业务;暂停网上渠道办理的相关医保服务;暂停参保人个人账户使用;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平台暂停服务期间,新入院的患者先自费办理入院,开机恢复业务后由医院再补办医保登记等手续。发生的门诊费用,先手工办理有关手续,待平台恢复运行后进行补录结算。门诊特殊病种等患者请于12月31日前开足所需药品,避免事后手工报销。

三、停机前定点医疗机构需办理事项

因2022年度执行新的医保乡村振兴政策,享受2021年“351”“180”健康脱贫政策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跨年度住院患者,各医疗机构需在2021年12月31日18时前,将相关人员2021年度发生医疗费用办理出院结算,相关待遇按照2021年度的政策执行。待服务启动后重新办理入院,补录停机期间发生的费用并按照本地2022年度最新政策执行享受相关待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以入院日期的年度为累计年度,医院端不需进行出院结算操作。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接到通知后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告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年度结转相关事宜,引导参保人员尽量避免在年度结转期间就诊购药。

如有疑问,参保人可电话咨询。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咨询电话:

宣城市医保中心

0563-2831559

0563-2831595

0563-2831193

0563-2830092

宣州区医保中心

0563-2829817(居民)

0563-2831402(职工)

郎溪县医保中心

0563-7012667(居民)

0563-7012955(职工)

广德市医保中心

0563-2777995(居民)

0563-6975115(职工)

宁国市医保中心

0563-4037662(居民)

0563-4033853(职工)

泾县医保中心

0563-2383106(居民)

0563-5031339(职工)

绩溪县医保中心

0563-8163414(居民)

 0563-8160872(职工)

旌德县医保中心

0563-2466002(居民)

0563-2466001(职工)

2021年1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