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拟命名长丰县等10个地区为第四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示。
据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是过去生态市、县创建的升级版。《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方面,明确30项具体指标,涉及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系统、资源节约与利用、生活方式绿色化等。涉及环境质量改善的指标均为约束性指标,如优良天数比例≥80%、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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