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当天,我县再次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对孙某等涉案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处罚。
经查,当天下午一点,孙某叔侄三人每人在我县建平镇文昌社区良村组路边燃放了一个烟花爆竹,该区域为禁放区域。根据有关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孙某叔侄三人进行了顶格处理。
涉案人员 孙某:我对今天在新车站附近送灯放炮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以后我们再也不会放炮,犯同样的错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也愿意接受你们对我们这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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