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城区自“双禁”实施以来,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支持,然而仍有少数群众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月16日上午,段某因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
经查,今天上午8点,段某为做生意初五迎财神在郎溪县建平镇福海花园东边自己的店内燃放了一个500响的鞭炮,该区域为郎溪县人民政府禁放区域,根据《郎溪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县公安局对段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给予段某罚款500元处罚,并留置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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