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期间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依法查处了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处罚。
7月30日晚,郎溪县胥河路、凤飞路先后发生了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件,被当日巡逻民警查处。据了解,两起案件都是由于涉案人购置新车,为图喜庆,在县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目前,上述案件均已结案,相关责任人已受到相应处罚。
郎溪县公安局建平中心派出所民警徐耀表示,我们将根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五百元罚款的处理。在此我呼吁,郎溪的人民群众不要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为我们郎溪营造出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人居环境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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