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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郎溪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 09:59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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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 通知   郎 溪 县财政局

组组〔2020〕10 号 ★ 

关于印发《郎溪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郎溪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 郎溪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6日 郎溪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宣城市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2020〕12号)要求,为实施好2020年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省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部署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关于做好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18〕5号)和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明确了第七批扶贫工作队部办公经费的经费标准、工作实施和资金配套等要求。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选派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保障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压实选派帮扶干部工作责任,不断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筑牢脱贫攻坚战斗堡垒,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实施内容 郎溪县目前共有贫困村28个,3人扶贫工作队28支,3人扶贫工作队每年办公经费3万元,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四、资金筹措与拨付 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40%,县财政承担20%,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到县选派办。 五、资金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扶贫工程经费管理。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办统一负责,定期向市选派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六、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负责选派帮扶干部日常管理和办公经费管理工作;县财政局对照目标任务,足额安排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兑现,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2.健全推进机制。县财政局、县扶贫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任务落实。同时,县选派办、各乡镇党委要及时做好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报销提醒,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及时。 3.严格督促考核。采取随机调研、定期督查、工作调度等方式,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局等单位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并注重舆情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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