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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0 17:56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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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项目

的绩效自评报告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县民生办《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认真开展2019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我局承担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是水环境生态补偿,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是配合省、市建立健全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推进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和对接;积极配合县民生办推进我县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主动参与和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每月按时报送民生工程工作推进进展情况,同时能够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作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我局一方面持续配合省、市推进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另一方面牵头负责实施县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方案,每月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地表水河流生态补偿断面开展水质采样和监测,每季度定期对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采样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各生态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进行测算,及时通报测算结果。截至目前,1-10月份,我县共获得省财政27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70万元;1-11月份,各乡镇及开发区共获得县财政102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本年度我县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效果明显优于去年,同时经过与上级部门多次对接,我局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及原因说明

水环境生态补偿为2019年的新增民生工程项目,该项目本年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具体的任务指标,目前也暂未收到上级部门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作为县级部门,主要任务就是持续做好配合工作。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上级部门暂未具体细化县级目标责任;另一方面我县境内纳入考核的省、市地表水生态补偿考核断面(梅溧河殷桥、南漪湖东湖湖心及长溪河)的采样和监测工作均由省、市级负责开展,监测数据也是由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以通报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布,同时生态补偿资金也是直接由县财政进行赔付或补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推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同时继续实施我县生态补偿方案,做好县域生态补偿年度资金清算工作。

2、继续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对接,保证本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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