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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作考核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0 17:53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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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作考核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水农函2019〕808号)文件,我县已于11月28日完成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县级自评任务,现将相关自评情况进行汇报。

一、自评组织方式

在收到考核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评价办法相关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第一时间安排郎溪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对照本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立即开展县级自评工作,协同项目建设管理处、实施单位、供货方及县直有关单位,收集并整理评价材料(含县级自评报告)。

二、年度规划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19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水利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9〕155号)文件和郎溪县政府与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我县2019年农饮项目计划总投资776.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83.3万元,省级投资412.2万元,县级配套8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老旧管网改造、管网延伸、新建加压站等。建设工程4处,均为管网延伸工程,工程已于10月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工程4处,新增供水人口0.286万人。

(二)分项情况

1、责任落实

1)县政府落实责任制情况

郎溪县人民政府下发征求2019年度郎溪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意见的通知,我局同县领导沟通,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纳入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县政府于2019年6月10日与县水务局、全县9个乡镇政府签订2019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明确本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建设地点、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等内容。

2011年9月,郎溪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郎溪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郎政办〔2011〕73号)文件,2019年7月,下发了《关于印发<郎溪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政办秘〔2019150号)文件,于2019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郎溪县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政办秘〔2019〕166号)。对运行管护进行了具体要求,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运行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2)部门责任制落实

郎溪县水利局制定了《关于建立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量按质的完成。

2建设管理

(1)县级配套资金落实

①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2015年11月,县水务局印发《关于印发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郎水办〔2015〕184号)文件,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②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根据《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19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水利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9〕155号),下达我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市县投资”为81万元,实际配套134万元(2019-2020年),已于5月底足额、按时存入农村饮水资金账户。

(2)受益人口

根据《郎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修编规划(2018-2020)》,通过实施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进一步改善我县1.3838万人饮水质量(含新增供水人口0.286万人)。

① 投资计划分解

2019年7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郎溪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政办秘〔2019〕150号)文件,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至单项工程,并下达至项目法人、各受益乡镇组织实施。

②实施方案审批

2019年5月,我局通过政府采购对设计进行采购,通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并顺利通过专家审查,由县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19〕13号)文件批复。

③落实建设“六制”

在工程建设中,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入户管道和水表井安装规范,并采取保温措施。

项目法人制。郎溪县政府于2019年8月以郎政办秘[2019]162号文对同意成立了郎溪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区建设管理处进行批复,对各项目区域内工程建设管理全面负责,并确定了各建设管理处项目法人。

招标投标制。我县2019年项目施工、监理均由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分成1个监理标、4个施工标,分别于8月中下旬陆续完成招标工作。

合同管理制。所有经招投标或备案的施工、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等均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建设监理制。通过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最终选定安徽依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按要求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部,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理,做好“三控制一协调”,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工。

资金报账制。在资金使用中,工程价款拨付严格按照招投标合同,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复核,运行管理单位和受益乡镇办认定,再到工程组、财务审核,最后由项目法人代表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支付进度款。

设备和管道材料的货款拨付,由供货商对该批货款进行申报,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受益乡镇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后,再到工程组、财务审核,最后由项目法人代表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支付货款,从而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

竣工验收制。2014年度项目开始,按省水利厅印发的《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皖水农函[2014]683号)要求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其中规模水厂由市局联合发改、财政、卫生联合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小型工程由县级水务联合发改、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组织完成竣工验收。目前,我区2014~2017年度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已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2018年我县暂无工程考核任务。

④入户费收取。

郎溪县物价局和水务局在2015年联合转发《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郎价商〔2015〕3号)文件,明确相关入户安装费用。本年度项目部分未收取入户费,其部分人口收取入户费亦未超过核定标准。

3)自来水普及率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情况,我县2017年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人口26.21万人。本年度新增供水人口0.286万人,故我县2019年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人口26.5万人。本年度农村集中供水率为92.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2.6%,达到年度预期目标要求。

3、水质保障

1)水质检测

一是水厂自检。我县9座千吨万人以上规模水厂均已建立水质化验室,配备水质检测人员,并按要求开展水质自检。积极组织各规模水厂水质检测人员参加水质检测培训。

二是检测中心检测。我县水质检测中心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2015年年底已投入运行。主要对其现有的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达到具备检测42项指标的水质检测能力,定期对我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巡检,确保水质安全。检测中心配备人员6名,全部由郎溪县疾控中心组成,主要领导1名由疾控中心主任兼任,持证专业检测人员4名,管理服务人员1名。

2019年度共完成枯水期、丰水期、及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源水、末梢水及农村供水工程巡检等146份水样,覆盖全县范围内供水工程不同层次、等别的抽检工作。

2)水源保护

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供水人口千人以上规模工程划定水源保护区,规模较小工程划定水源保护范围。我县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完成划定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复。批复明确了水源地名称、所在乡镇、水源地类型、取水口坐标,水域及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及准保护区范围。按标准制作水源地保护公示牌,对饮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的行为分别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4、运行机制

1)专管机构

为了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2011年10月,县编委以郎编〔2011〕59号文批复,同意成立“郎溪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的管护。

(2)良性运行管护

根据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20日下发《郎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郎政办〔2011〕73号)文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与相关供水运管单位鉴定运管养护协议,并设立运行维护基金补助供水水价低于成本和实际用水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供水工程的运行、维修和养护。

①两部制水价

我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均实行“两部制水价”,月基础水价为5元/户,计量水价为2元/吨,县物价局出台并执行两部制水价文件。

②维护基金

我县2011年按规定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本年度县财政安排56万元作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护基金,目前维修养护基金累计拨付364.4万。。

县政府于2016年下发《郎溪县水务局、财政局下发郎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郎水办〔2012〕126号)文件,规范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③优惠政策

根据郎溪县国土资源局、郎溪县水务局在2012年6月26日联合下发《转发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郎国投资发〔2012〕102号)文件,郎溪县水务局2012年8月15日转发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政策的通知》(郎水办〔2012〕97号)文件,郎溪县物价局下发《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电价问题的通知》(郎价商〔2009〕7号)文件精神,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已落实供水用电优惠政策、建设用地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④供水应急预案

我局在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的基础上制度了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审批,2012年11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印郎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预案的通知》(郎政办〔2012〕10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供水应急保障工作。另外,县各乡镇规模性水厂均制定了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我局批准,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供水应急保证能力。

(3)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县水利局、各乡镇项目建管处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将质量和安全要求列入施工合同,明确参建各方权责,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未发生任何事故。管道材料按照上级要求,由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现场随机抽样后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截止目前,我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未在省级以上相关媒体出现负面报道。

4)用水户满意度

根据在受益乡镇调查的10户用水户反映情况,工程供水正常,所调查各用水户对已建工程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保证率及水价、服务方面均表示满意。

5)信息化技术应用

我县目前9已有的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水厂均建立了监控室,配备了厂区工程视频监控设备、水源工程视频监控设备,同时,配置了取水流量在线监测设备。

(6)宣传培训

①宣传报道

我县通过组织单位进村宣传、树立农村饮水安全标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画册等有效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农饮工程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据统计,我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宣传报道在人民网、《安徽日报》、安徽民生工程、宣城市水务局、郎溪县人民政府网、《今日郎溪》报纸均有刊登。

②技术培训

我县2019年安排各供水运行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管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供水安全。

7)材料上报

我县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材料和报表,并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三、自评结果

郎溪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书已签订,工程任务按批准计划完成,工程质量合格,资金使用符合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水质保障、运行机制相关措施均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高,自评结果优秀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1、高度重视、稳定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我县在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无省级下达计划任务的前提下,县级安排财政资金154.4万元,对全县农村饮水困难人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行业“补丁”项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困难的实施方案》,并按方案推进实施,现已竣工验收。2019年度共实施新发镇管网延伸工程、飞鲤镇管网延伸工程、姚村乡管网延伸工程和凌笪乡管网延伸工程。

2、扎实做好农村饮水水质提升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质安全。县水质检测中心按照“一季一检”工作制度,对集镇规模水厂和部分单村饮水工程进行水质检测,检测数据及时汇总、整理和综合分析,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对检测出来的水质不达标问题及时处理提高水质标准,全面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1、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三个制度”、强化长效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分建、七分管”,工程建成后,后期运行管理更为重要。为强化农饮工程长效管理机制,2019年8月,郎溪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郎溪县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政办秘〔2019〕166号),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和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同时,在县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的监督电话、邮箱“三个责任”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财力有限

郎溪县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建设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一是依托小城镇建设,由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建设的为集镇居民供水的集镇小水厂;二是一些相对富裕地区农村因饮水水源污染,通过引进投资商,或由群众筹资、村补助的形式兴建小型农村自来水厂。受当时的经济条件限制,供水管网大多采用普通塑料管,这些管道均已使用近二十年,管网普遍老化,管网漏损率较大,经常发生渗漏、爆管等现象,影响居民用水,群众反响极大。

十三五期间,项目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总投资较十一五、十二五大大降低,有限的投资不能够对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充分的改造,只能改造部分旧管网。

2、水源水质问题

我县供水工程大部分以地表水为主,水源水质受面上污染、上游污染影响较重,特别是开发区附近取水的供水工程。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面上的农业生产、水产养殖、生活垃圾等污染,加上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城市规模的扩张,对郎溪县水源水质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枯水干旱季节,对水源水质影响越来越大。

3.受其他建设类项目影响供水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道沿路铺设较多,近年来,我县实施道路畅通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群众建房等,对农饮工程管网损坏很严重,各地反映强烈。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保障用水的要求越来越高,管道损坏造成的停水和水质差是各地群众投诉的焦点,供水管网损坏后,存在取证难、索赔难问题,最后往往是由供水企业自行承担,企业不堪重负。

五、意见与建议

1、建议上级增加投资

目前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供水达标率已达到一定水平,没有充足的资金落实,巩固提升目标进展成效很难再达到更高的水平,要同步提高各项指标,需要更大资金投入力度,希望上级各部门能多考虑我县实际,多安排省级以上专项资金。

2、建议加强多部门联动,统筹发展。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工程主要县水利局及县卫计委参与实施和管理。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力兴建基础设施,导致管网破坏时有发生,水价差距大,建议结合县“十四五”规划,联合县住建、供电、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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