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纳税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为此,县税务局及时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明确10条具体措施,助力企业共克时艰。
工作人员向中小企业电话宣传税收减免政策
2月13日,记者在县税务局税政股看到,工作人员正在通过电话主动联系县内一家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捐赠的企业,为企业负责人介绍捐赠物资减免税的情况,并解答疫情期间有关税收政策的疑问,便于其掌握第一手情况。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县农商行行长助理、财务部总经理王小健,他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县税务局和我行保持密切沟通,将最新政策和帮扶措施传达到位,方便银行和企业及时掌握。”
同时,为更好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县税务局按照《县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要求,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可予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中小企业,采取网上申领发票的,实行免费邮寄;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县税务局税政股股长 马玉宏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全力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发票办理程序,特别是对医疗机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我们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全力保障相关单位发票用量。”
记者:张纯 方林
图文编辑:吴琦玮
审核:方治
监制: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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