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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四举措提升乡村法治成效

发布时间:2020-01-13 17:15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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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畅通普法“最后一公里”,提升“七五”普法收官成效。运用政法机关的独特优势,采取多种活动形式,补位法律进乡村活动,普及法治知识,提升村民法治意识,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推进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二是提高化解矛盾的效率,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法治副书记是政法机关选派到村级兼职,公信力更强,信任度更高,他们熟悉法律知识,又长期与群众打交道,对群众所想所求和身边的人、事都了如指掌,一旦出现矛盾纠纷,能够很快地化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矛盾就地消化”。
  三是提供高效的法治服务,提升“小微权力”发挥。帮助指导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依法依规行使重大决策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级事务管理服务的“小微权力”。帮助村民依法维权和处理各类事务,使法治在加快推动农村改革,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起到有力的支撑保障。
  四是建立综合治理机制,提升村级治理水平。法治副书记可以指导当地群众成立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巡逻、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提升防风险、保稳定的能力。运用政法机关工作优势和工作性质,能更好地指导村级做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形成依法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备、乡风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新型农村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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