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斌辞去郎溪县人民政府
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斌辞去郎溪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并向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解兵辞去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解兵辞去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经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
名 单
(2020年1月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
任命肖阳为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
名 单
(2020年1月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伟栋为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肖阳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0年1月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县人大常委会已通过李斌同志辞去郎溪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阳代理县长。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伟栋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的决定
(2020年1月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县人大常委会已通过解兵同志辞去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副检察长刘伟栋同志为郎溪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决定
(2020年1月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邵宇华所作的《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确认,在凌笪钱桥、新发北山、毕桥长河新村、梅渚中房、建平金桥、十字水鸣、凌笪岗南等选区依法分别补选的史铁军、吕爱福、虞文胜、王筱、陈会庭、肖阳、刘伟栋等7人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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