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把控。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市监所快速检测室“过滤器”作用,禁止采购、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过期食品,累计抽检各校米、面、油、肉类、蔬菜、零食等90批次。
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校内外小餐饮、小食品店、小摊贩、小饭桌“四小”对象。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下架辣条、干脆面等“五毛食品”200余件,更换存在安全隐患菜品6个,落实整改意见28条,立案查处学校食堂违规行为8起。
示范引领。累计创建小餐饮示范店100家。全县中小学实现校领导班子和班主任陪餐制度。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完成率达100%。
社会共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举办学校负责人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畅通投诉举报校园食品违法行为渠道,设立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宣传栏16处,24小时开通1231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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