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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选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09 09:34 来源: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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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安置涉及区域广、户数多,对工作造成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多,为确保分配工作有序开展,提前做好谋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安置房源情况

本次选房的安置房源位于静雅二期和惟和二期第二批,共1456套住宅,具体详见下表。

安置小区

静雅二期

惟和二期第二批

合计

户型(㎡)

120

100

80

60

120

100

70

套数

240

156

144

80

550

160

126

1456

二、安置分配原则

(一)拆迁户为主要受益人,秉承让拆迁户满意的宗旨。

(二)拆迁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工作的核心是公平、公正、公开,以保证安置房分配工作顺利开展。

(三)按照年度、月份先后顺序,分区域逐个实施分配。

(四)各区域获得分配房源公平。

(五)照顾年龄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或重大疾病的特殊群体,给予该类群体优先选择底层的保障。

三、成立安置工作领导组

为全面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郎溪县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城建指挥部指挥长

副组长:裴兴武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明珍 县财政局局长、县城建指挥部副指挥长

夏继东 县住建局局长、县城建指挥部副指挥长

祝   栋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县城建指挥部副指挥长

许嘉升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县城建指挥部副指挥长

潘   俊 建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县城建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   员:刘克诚 县审计局局长

童兴旺 县信访局局长

葛贤良 县税务局局长

朱   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朱   宏 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易   勇 县住建局副局长

施家顺 县住建局总工、县房管中心主任

徐堂德 县国投公司总经理

孙伟庆 建平镇党委副书记

夏和斌 建平镇人武部长

宗成婷 建平镇人大副主席

吴年生 县公证处主任

王   飞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   争 县征收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易勇同志兼任组长,王争、夏和斌两位同志兼任副组长,组员为王钢、江宁、易培刚、葛盛伦、李光咏、苏宜、胡家腾、刘宽宽、王月峰、王志群。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办法措施,协调解决安置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现场工作组职责:组织落实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具体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县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工作;建平镇政府负责联系社区,配合做好群众工作;县审计局对资金使用全面监督检查;县公安局负责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县税务局负责解释执行安置房办理产权证的税务政策;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执行安置房办理产权证的相关政策;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安置房建设和后续修缮工作;县国投公司配合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县公证处在安置房分配全过程公证。

四、划定房源

为各征收区域配对房源为此项工作的重点,由各区域选取代表,再由代表抽签确定各自区域的待选房源。

五、安置选房流程

(一)根据选房顺序号通知拆迁户前来领取选房通知书。

(二)选房顺序号公示表、选房方案、安置房房源台账、安置小区总平图、安置房源户型图等选房资料公示。

(三)根据选房通知书及选房顺序号按号叫取被征收人现场选房。

(四)被征收人选定后在选房台账上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后,开出房号证明表(上联安置办存根,下联交由被征收人妥善保管)。

六、安置入住流程

(一)拆迁户凭拆迁协议、房号证明表过来办理安置入住程序。

(二)根据当期征收方案综合结算差价,在拆迁户已完成安置房房款全部交纳的前提下,为其开据入住通知书。

(三)拆迁户携带拆迁协议原件、结算表、入住通知单等资料前往行政服务大厅房管中心窗口和对应小区物业办理后续流程。

七、安置结算规则

(一)车库和储藏室。不纳入安置范畴,由县国投公司组织处置。

(二)住宅结算规则。严格执行当期征收方案;实际面积超出规定可选面积的,按照超面积价结算。实际面积不足签约面积的,按实际多支付金额退款。

八、房屋征收部门协助被征收人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九、本方案由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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