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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汪***

医保卡(二次咨询)

发布时间:2020-07-14 15:53责任单位:县医保局浏览量:2946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7.9日已信件咨询,告知联系不上本人,不知晓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请您拨打我局咨询电话:0563-7033906,工作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不过打了N电话,也无人接听,所以还是需要信件给予咨询回复。
城镇职工医保,原在宣城工作,由宣城公司缴纳,现回县工作,郎溪公司缴纳,卡最近丢失了
第一问题:现丢失是否符合补办要求?在哪里补办,需要哪些证件?
第二问题 :卡里面原有一部分宣城缴纳金额,前期政策是不转回不能使用,故一直未使用,现在政策是否可实现全宣城及县通用,不需要转回?

回复单位 县医保局 2020-07-16 19:32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您前期在宣城参加的职工医保可以选择转回郎溪,也可以暂不转回,如果以后在郎溪办理退休,届时需要转回郎溪。若原医保关系目前不转回郎溪,您在宣城参加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暂不能在郎溪使用。

二、医保卡丢失可以补办,详细情况请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卡办理窗口,联系电话:7019886。

感谢您的来信,若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于工作日上班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咨询电话:0563-2751131,以便工作人员为您详细解答。



郎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