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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包车运输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8 15:10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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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管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八严八控”等防控工作部署,在筑牢“一圈一带一网”防控体系的基础上,为复工、复产提供运输保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50号)等要求,现就组织农民工包车运输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农民工返岗运输保障工作
  自2月10日起,启动跨省和省内跨市客运包车业务。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实际情况,坚持“防运并举,简化程序,安全高效,便利通行”的原则,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区,采取“点对点”运输的包车运输组织方式,集中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
  二、统一收集出行信息,优化运输组织
  (一)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精准收集出行信息,对集中出行、方向一致的农民工,进行登记汇总,提出运输需求。
  (二)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运输需求,组织供需双方按照就近和择优原则,自愿选择具备相应道路运输资质条件的承运企业,并按规定签定包车合同。在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组织当地二级以上班线客运企业,开展农民工返岗包车运输业务。
  (三)承运企业根据承担的运输任务,制定详细运输方案。包括确定车辆、择优选择驾驶员、确定行驶路线、途中应急处理、相关防护设备配备等事项。
  (四)制作车辆通行证。承运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格式(具体式样见附件1),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自行下载,自制车辆通行证,经组织方(县级人民政府或农村乡镇、街道。下同)签章后,随车携带。
  (五)承运企业或驾驶员对所有乘客进行登记,填写《乘客信息登记表》(附件2),随车携带备查。
  三、做好农民工包车运输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车辆通风、消毒和清洁工作。驾驶人员要提前了解掌握途中检疫站位置及应急处理等相关规定,接受必要的防疫知识教育,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二)在车辆起运前,组织方要组织集中出行的农民工,到乡镇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具备条件的场所,接受免费健康检查,出具《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在确定健康、佩戴口罩的前提下,购票乘车。
  (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合理调配运力,疫情防控期间,要将农民工包车运输按照额定载客人员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间保持一定距离,要将车厢后两排作为途中留观区域,切实防止交叉传染。
  (四)在车辆运行中,驾驶员要遵守途经和到达地相关部门组织的检疫检查规定,主动配合查验。发现体温异常的乘客,要在车厢内后部进行留观,做好记录,并就近交由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处置。中途停车休息时,要在上下客中要按照乘客登记表认真清点人员,防止漏乘和误乘。
  (五)车辆到达后,要停放于规定的地点,驾驶员要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目的地用工企业或客运站点,集中下客,并配合当地部门进行查验。
  四、统筹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一)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做认真细致的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二)各运营单位要对恢复运营的车辆,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按要求配齐相关安全设备,满足安全运行条件。
  (三)各运营单位要对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要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运输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要加强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人员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五、加强协调,做好运输保障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包车运输的组织领导,在本地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紧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业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春运返程高峰特别是农民工包车运输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协调,为农民工包车运输提供便利。跨省包车起运前,各地提前将包车信息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将包车信息通报给到达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内包车起运前,由起运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包车信息,通报给到达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包车运输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加强协调沟通,便利车辆运行。
  (三)免收农民工包车运输通行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高速公路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规定,将政府组织并持有合法手续的农民工包车运输车辆,纳入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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