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14830K/202506-00019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郎溪飞马工业织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个汽车安全气囊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6-04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年产1000万个汽车安全气囊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地 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个汽车安全气囊袋项目
建设单位:郎溪飞马工业织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经济开发区金牛东路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结合市场需求以及企业发展需要,郎溪飞马工业织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新增汽车安全囊袋生产线,建设1000万个汽车安全气囊袋项目。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主要为水洗废水、燃气锅炉定排水、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洗废水通过厂区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燃气锅炉定排水、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接管郎溪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钟桥河。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郎溪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郎溪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喷气织造废气通过增加车间湿度,收集沉降纤维尘,未收集部分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涂胶定型废气、喷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34/4812.4-2024)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涂胶定型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皖环函〔2019〕886号)限值要求;裁剪废气经单独隔离罩内负压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由1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SO2、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废片碱包装材料、废胶桶、胶渣、废过滤筒及除尘灰、废机油及润滑油、静电吸附产生的废油、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原丝包装材料、废丝、边角料、不合格品、线头及线轴、纤维尘暂存于的一般工业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污泥暂存于污泥库,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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