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390W/202403-00043 |
组配分类: | 审批核准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县新发镇乡村振兴产业孵化园(创业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26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
新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新发镇人民政府关于郎溪县新发镇乡村振兴产业孵化园(创业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政〔2024〕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郎溪县新发镇乡村振兴产业孵化园(创业基地)项目。
二、建设单位:郎溪县新发镇官桥村村民委员会
三、项目编码:2401-341821-04-05-819809
四、项目建设地点:郎溪县新发镇官桥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约30亩,拟规划新建钢结构加工及仓储用房14000平方米,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为新发镇官桥村2024年农事仓储服务中心到村产业项目,新建钢结构加工及仓储用房约6000平方米;二期为新发镇乡村振兴创业基地项目,新建钢结构加工及仓储用房约8000平方米。同时分期配套建设的相关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管理用房、停车场、道路硬化、雨污水管网以及围墙、照明、消防等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和部分自筹。
七、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标,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的基本信息。
八、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九、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此复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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