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403-00059 |
组配分类: | 学校督导评估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郎溪县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题督导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一、督导目的
以“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主要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督促整改到位,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二、督导依据
《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2023〕17号)、教育部工作部署、《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督〔2024〕1号)和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宣市监函〔2023〕32号)要求等。
三、督导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督导时间
2024年3月4日-3月15日
五、督导方式及内容
责任督学“逐校逐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导。重点督导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对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场所环境卫生、食材进货、库存、加工操作、留样、消毒、校外供餐配送、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督促整改到位。
六、督导结果反馈
责任区督学通过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指导学校落实整改,对不属学校管理职责的问题,上报县教育部门。专项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将到校督查工作情况录入“教育督导工作管理系统”,3月15日前将责任督学工作典型案例(每位督学至少报送1篇)和督导情况书面报告督导室,教育督导室将全县情况汇总形成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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