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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33C/202311-00062
组配分类: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发布机构: 十字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提醒】关于甄别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温馨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0 发布日期: 2023-11-20

【提醒】关于甄别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11-20 10:44 来源:十字镇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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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会人员假冒律师承揽法律业务等法律服务市场乱象频发,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帮助公众正确甄别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特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我市律师事务所均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并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应悬挂于律师事务所醒目位置。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均经宣城市司法局准予设立,并颁发《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

二、我市执业律师均持有安徽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盖有“安徽省司法厅”公章,附有律师个人照片、所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等信息。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持有宣城市司法局颁发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并盖有“宣城市司法局”公章,附有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照片、所属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等信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

三、我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均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验(网址:https://credit.acla.org.cn/)。请社会公众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时,务必先行核查,避免上当受骗。

四、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而非《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并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法律严禁法律咨询服务类公司违规从事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代理等诉讼业务。社会人员以律师名义承揽法律业务属于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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