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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84L/202403-00108
组配分类: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建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郎溪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发布时间:2024-03-08 10:42 来源:建平镇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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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救助管理站救助工作流程

(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站求助人员并了解求助人员情况。
(二)对符合条件的求助人员填写《求助人员救助申请表》。
(三)核实求助人员真实身份,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劝其离站。
(四)符合条件的求助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检查,如检查中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应及时处理:
1. 求助人员患重病的需送医院进行先救治。
2. 求助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
3. 求助人员检查中如发现吸毒人员,停止救助,向公安机关报告,请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4. 对求助人员的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求助人员携带危险物品或违禁品的应向站领导汇报,由站领导向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五)对求助人员进行照相、并把信息资料及照片输入电脑 。
(六)求助人员须住宿的,对求助人员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做好物品登记,待其离站时再交给本人。
(七)值班人员对暂时留居求助人员要服务周到,照顾好求助人员的生活,男、女分开居住(女求助人员有女工作人员照顾)发放生活用品,并教育求助人员遵守本站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

(八 )由公安部门护送来站的求助人员,应附有一式二份的《公安机关护送流浪乞讨人员交接表》,符合求助条件的应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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