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0W399912/202401-00039 |
组配分类: | 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郎溪县卫健委2024年1月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 名称 |
处罚类别 1 |
处罚类别 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负责人 |
处罚 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机关 |
执行 情况 |
宣郎卫公罚〔2023〕13号 |
公共场所卫生处罚 |
警告 |
罚款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安排6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郎溪县足韵堂足浴店 |
严静 |
警告并罚款7000元 |
2024年1月24日 |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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