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0W399912/202312-00106 |
组配分类: | 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郎溪县卫健委2023年12月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 名称 |
处罚类别 1 |
处罚类别 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 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机关 |
执行 情况 |
宣郎卫公罚[2023]11号 |
公共场所处罚 |
警告 |
罚款 |
郎溪县瀚海足浴中心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郎溪县瀚海足浴中心 |
魏国民 |
警告并罚款4000元 |
2023年12月20日 |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已执行 |
宣郎卫公罚[2023]9号 |
公共场所处罚 |
警告 |
罚款 |
郎溪县舒欣阁足浴养生会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郎溪县舒欣阁足浴养生会所 |
黄更生 |
警告并罚款3000元 |
2023年12月20日 |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已执行 |
宣郎卫公罚[2023]8号 |
公共场所处罚 |
警告 |
罚款 |
郎溪县华清池休闲会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郎溪县华清池休闲会所 |
李军 |
警告并罚款2000元 |
2023年12月21日 |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已执行 |
宣郎卫公罚[2023]7号 |
公共场所处罚 |
警告 |
罚款 |
郎溪县建平镇素颜美容店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郎溪县建平镇素颜美容店 |
黄小琴 |
警告并罚款500元 |
2023年12月22日 |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已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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