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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308-00038
组配分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下达郎溪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关于下达郎溪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1 08:42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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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郎溪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民办学校:

为规范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在各校申报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各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下达全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严格招生纪律。要严格按照《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023〕5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

二、严格招生计划。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是民办学校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学籍备案的唯一依据。各校要按照县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今年要严禁超计划招生,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三、规范办学行为。要按照《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设定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师资,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按照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准要求,配齐配足教职工队伍和教学设施,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不违规补课,不乱收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研究,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四、强化学籍管理。各校要及时为招收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无籍就读”现象,做到“人籍一致”。

 

附件:郎溪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

郎溪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一年级

七年级

班级数

招生数

班级数

招生数

郎溪县金桥学校

4

180

6

300

郎溪县惠园学校

4

180

6

300

郎溪益华双语学校

4

180

6

300

  

12

540

18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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