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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999T/202403-00027
组配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01 10:24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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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机构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二、服务对象及范围

年出栏达到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

三、申请条件

在养殖环节生猪死亡并且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补贴标准。

养殖环节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生猪),每头补助8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元,省级和地方财政各承担15元。

五、申报材料

(1)生猪无害化处理现场拍摄的照片;

(2)填写无害化处理登记表。

(3)提供无害化处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一卡通”存折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农户编码 ;

六、服务流程

1、畜禽报收:由规模养殖户通过“安徽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线上报收(拍照死畜数量)2、畜禽收集:由镇(街道)兽医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动物数量,确认无误后同意通过报收单具形成收集单号3、收集入库:根据收集单号将病死畜收集入库,拍照核对种类、数量,形成畜禽处理单号4、畜禽处理:根据处理单号实施畜禽无害化处理包括深埋、化制等,拍照核对种类、数量。

七、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县财政一年一次统一集中打卡支付。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63-7021941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1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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