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067/202307-00136 |
组配分类: | 就业失业登记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郎溪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企业名单公示(第二批)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10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要求,现将郎溪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反应。
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联系电话:7015632
附件:郎溪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企业名单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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