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1907-00047 |
组配分类: | 取水许可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人工湿地项目(中水回用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7-01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人工湿地项目(中水回用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人工湿地项目(中水回用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地 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人工湿地项目(中水回用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西北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净化处理其中的COD、BOD5、NH3-N、TN、TP等,降低污染物进入长溪河或中水回用系统的浓度,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在污水处理厂西北侧建设人工湿地项目。项目总占地150亩,主要包括潜流湿地27亩,一级表流湿地36亩,二级表流湿地28.5亩,生态稳定塘18亩及栈道、内部道路等附属工程,湿地设计处理量为4万t/d。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
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建筑材料等不露天堆放。本工程建设完成后,无大气污染源。
2、废水
项目实施是为了进一步净化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尾水。设计进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通过垂直潜流人工湿地、自由表流湿地达到净化效果,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3、噪声
运营期各处理单元间均采用重力自流,无动力设备,因此运行期不存在噪声源。
4、固废
在湿地运行过程中,需要专人负责对水生植物的果实、枯枝进行收割和管理。植物收割和其它有关植物的维护管理,以不降低湿地处理能力为原则。对于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中种植的芦苇、香蒲等挺水植物,宜每年在秋冬季节收割一次。割出的植物应尽快运出现场,不在现场保留。植物秸秆可运至郎溪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作为生物质发电燃料。
5、生态
工程正常运转时,黄菖蒲、香蒲、芦苇等作物的种植增加了项目区植被数量,对区域生态环境将起到积极的改善作用。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9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