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011-00057 |
组配分类: |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做好我县2019年党政机关 教育系统 新闻媒体 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郎语〔2019〕2 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10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
各语委成员相关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皖教语〔2018〕4号)文件精神,按照《宣城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宣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宣语〔2018〕6号)、《关于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和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宣语〔2018〕8号)及《转发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分细则的通知》(宣语〔2018〕7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教育系统未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规定的工作人员(50周岁以下)。
二、培训测试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求,主要培训测试以下四方面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100个音节);
2.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
3.朗读短文(短文前400个音节);
4.命题说话(说话时间为3分钟)。
(二)培训与测试形式
1.培训工作由县语委负责实施。培训对象经测试合格者,统一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参加培训人员由各单位统一填写的《郎溪县普通话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各单位的报名表于2019年5月8日前可通过三种方式(1.内部OA;2.郎溪县电子政务平台;3.邮箱879239289@qq.com)发送至郎溪县语委办沈波处。
3.测试形式:计算机智能测试。
4.测试地点:郎溪县电大工作站。
5.测试时间:2019年5月18、19日(具体时间见测试中心通知。)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本次培训共分为四个批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
参训单位:文旅局、数据资源局、梅渚政府、十字政府
培训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
培训地点:郎溪县惠园学校报告厅
第二批
参训单位:郎溪县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初中、第三小学、开发区第一幼儿园、十字中学、十字小学、梅渚中学、梅渚小学、惠园学校
培训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
培训地点:郎溪县惠园学校会议室
第三批
参训单位:建平小学、郎溪县第四小学、南丰中心小学、十字镇第二小学、姚村中心学校、毕桥镇中心小学、梅渚中心幼儿园、新发镇新发幼儿园、涛城中心幼儿园、新发镇中心幼儿园、新发镇第一幼儿园、飞鲤镇中心小学、飞鲤镇小博士幼儿园、幸福中心幼儿园
培训时间:2019年5月14日下午14:00——17:30
培训地点:郎溪县实验小学报告厅
第四批
参训单位:涛城镇初级中学、涛城镇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东夏中心学校、飞鲤镇中心学校、新发中心学校、姚村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建华幼儿园、育星幼儿园、晨乐安苑幼儿园、晨乐沁心幼儿园、中房幼儿园、岗南中心幼儿园
培训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4:00——17:30
培训地点:郎溪县实验小学报告厅
四、等级标准要求
1.县、乡两级公务员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三级甲等;
2.中小学教师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一级乙等。乡镇、农村广播站广播员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乙等;
4.县、乡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普通话等级标准应不低于三级甲等。
郎溪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 年5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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