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郎溪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线访谈

访谈日期:2021年12月30日 15:00-2021年12月30日 15:30

访谈嘉宾: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锁华

直播地点: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楼1号开标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访谈简介:1.向网友通报郎溪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2.回答网友有关提问。

  • 部门简介
  • 访谈小结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4.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负责对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负责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6.负责品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分类和企业年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

8.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2.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1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协助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16.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17.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职责调整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

(二)将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改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三)将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物价局、县科学技术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专利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将县商务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反垄断相关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将省下放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向网友通报了郎溪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2.回答网友有关提问。

访谈视频

【县**】

1.网友 花花起来 问:根据刚才的通报,我县今年开展食品检测974组,不合格28组,不合格率为2.87%,请问,你们检测的主要指标是什么,不合格的指标主要有哪些?

答:我们根据上级要求,根据日常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情况,确定每年的检测重点品种,根据所检测的食品各类确定检测指标(项目)。

①食用农产品,也就是我通常采购的水果、蔬菜、猪肉、鸡蛋等,重点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是否超过国家标准,以及是否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等。

②米、面、油,我们主要检测铅、镉、铬重金属是否超标,以及黄曲霉毒素和酸值、酸价、过养化值等。

③方便食品(方便面)、饼干、速冻食品(水饺、馒头),重点检测过养化值、糖精钠、菌落总数和致病菌等。

④酒类,重点检测甲醇、氰化物、糖精钠、甜蜜素等。

总得来说,检测项目的确定是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来确定。

今年抽检发的不合格指标主要是蔬菜的农残超标和油炸食品的铝超标。因此,我们建议:一是蔬菜在使用前用在淘米水中浸泡10分钟左右,用清水洗干净,就能使蔬菜残留的农药成分减少;二是尽量少食用油炸食品。


2.网友 诺一 问: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请问,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对药品零售企业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

答: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作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我局立足部门监管职能,筑牢疫情联防联控防线。

一是加强监管,突出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防控用药品和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等产品的进货渠道以及产品合法性检查,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严防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进店上柜台。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共治。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公众正确选购、合理使用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利用企业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设施,向公众普及安全用药用械知识。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通道,鼓励社会公众投诉举报质量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推进社会共治。

三是利用数据化平台推送,智慧监管。我局制定了药品经营企业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促药品经营企是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上报,对销售退热、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类药品要进行扫安康码或手工录入到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平台系统,对外地人员及无安康码人员要采取纸质登记,上传县药企群,做到记录信息可追溯,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工作程序统一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进行回访。

四是认清防控形势,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药企发现购药者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对其销售药品,要第一时间详细询问有无疫区旅居史或与相关人员密切接触史并记录,对无疫区旅居史或与相关人员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劝其到定点发热门诊接受诊疗;对有疫区旅居史或与相关人员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必须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


3.网友 千层雪 问:现在社会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特别是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后厨安全,有哪些有效的监管手段?

答:食品安全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全局近3分之1的工作精力都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为了加强全县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我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实施有效的监管方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①在全省率先出台《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记分制管理规定》,借鉴交警驾驶证管理方式,对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实行记分管理,加强与教体和民政等部门的联合惩戒,进一步创新监管方法,强化管理措施,全面推动落实学校和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

②开展餐饮单位明厨亮灶+互联网管理模式。我局正在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指挥中心,将全县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的后厨视频全部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对他们后厨的原料清洗、切配、加工、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等实时监控,也可能自动存储所有的视频信息,适时查看操作情况,及时发现处置食品安全违法行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③实施“所所联动”,开展对餐饮单位全覆盖检查。为克服人少事多、小型餐饮单位点多面广的问题,我局采取从各所抽调人员,集中某个区域分组分片检查方式,每年对所有的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一律依法查处。

总的来说,通过这几年的日常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全县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改观,食品安全形式稳中向好。


4.网友 疯狂的大象 问: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质量安全,请问市场监管部门从哪些方面对我县居民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加强监管的?

答:为确保疫苗储存和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我局按照省、市局新冠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部署,制定《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紧急使用新冠病毒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并与卫健委联合印发《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专项监督检查的范围为辖区县疾控中心、各新冠疫苗接种点及批准设立的临时接种点。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通过:

一、查看现场:即主要查看冷库、冷藏车、备用发电机组、冰箱、保温箱等是否能够保证正常使用且与储存、使用规模相适应;温(湿度)监测系统及超温报警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和实时报警。

二、查看资料: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如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查看冷链设备温度记录、温度异常处置记录;不合格疫苗(过期疫苗)、疫苗损毁登记处置记录等;

三、品种核查:在冷库或冰箱储存的品种或收货记录中抽取疫苗品种,完成与抽查品种有关的检查:品种资质证明文件;疫苗储存运输记录表(交接单);储存、运输温度记录;核实疫苗收货、使用与库存结果是否一致;追溯信息是否上传等。

对临时接种点按规范化预防接种单位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对移动接种点重点检查疫苗出库记录,接种现场疫苗储存条件等。

截至11月25日,共检查县疾控中心及新冠疫苗接种点18个单位,覆盖率100%。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各接种点储存、运输的冷链设备运行正常,能够提供详细、完整的冷链运输记录及储存温度记录,验收、入库均能按要求登记。对个别因新配备实施设备,未能及时安装温度异常报警装置,现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排查疫苗使用环节中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全力护航疫情防控工作。

[ 12-31 09:02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