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实施及成效情况的通报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实施及成效情况进行通报,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背景介绍
为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2017年底,安徽省制定出台《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省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跨市界断面、出省境断面和国家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2018年6月,宣城市出台《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市建立以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市域内跨界断面、出市境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同年7月,郎溪县在全市率先出台《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经过一年多的实施,今年5月,为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开发区)对辖区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县修订出台《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县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县域范围内地表水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
二、推进实施及成效情况
1、省、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方面。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断面属性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监测结果,每月计算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并按时通报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情况。省级生态补偿断面南漪湖东湖湖心、梅溧河殷桥和市级生态补偿断面长溪河(郎宣跨界)为我县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另外,市级生态补偿断面梨园口(广郎跨界)也涉及我县生态补偿或污染赔付。2018年度我县共计赔付上级270万元;2019年度我县共计获得上级35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2020年1-8月我县共计获得上级32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2、县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方面。自2018年9月起,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县域内11个地表水河流生态补偿断面进行水质采样和监测,每季度定期开展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采样和监测工作;每月根据监测结果对各生态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进行测算,并及时通报生态补偿结果。今年《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出台以来,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不再纳入县域生态补偿范围。
自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近两年来,各责任乡镇(开发区)积极主动作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生态效益逐步凸显;南漪湖东湖湖心断面水质不断改善,梅溧河殷桥断面水质持续向好发展;进一步落实了各责任乡镇(开发区)对辖区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有效调动了流域上下游乡镇(开发区)水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促使我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取得显著成效。
答记者问
1、问:请简单介绍一下我县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监测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根据《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县生态环境分局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水质监测工作(水质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每月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县域内11个地表水河流生态补偿断面进行水质采样和监测,每季度定期开展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采样和监测工作。
2、问:请具体介绍一下我县2019年采取了哪些措施,促使我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成效明显?
答:2019年度,我县不断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共计获得上级35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一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全过程管理,不断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积极开展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以及联网工作,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二是强推流域整治项目。以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辖区新、老郎川河入湖水质改善工作,持续推进新老郎川河水质改善方案修编33个重点工程项目实施。
三是加强南漪湖保护。印发实施《郎溪县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改善整治工作方案》和《郎溪县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推进南漪湖流域范围内现役污水处理厂排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设,总磷排放浓度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同时全力推进南漪湖流域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进一步改善入河水质。
四是实施县域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我县严格实施《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地表水河流生态补偿断面和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采样和监测工作,同时按时做好生态补偿结果测算和通报工作。
3、问:2018年我县出台了《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今年我县修订出台了《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之处?
答:与2018年出台的《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相比,今年修订出台的《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是补偿范围的完善,《暂行办法》中补偿范围为县域范围内11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确保了省、市、县各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范围的一致性;二是责任地方获得生态补偿金条件的完善,《暂行办法》中责任地方获得生态补偿金的条件为地表水断面水质优于水质目标时,严格了责任地方获得生态补偿金的要求;三是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标准的完善,《暂行办法》按照断面属性进行分类细化,结合水质类别以及断面污染赔付因子超标情况进行加和计算,进一步明确了国控断面和市级断面的赔付和补偿标准。
《暂行办法》的印发施行,一方面有助于我县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为保持我县南漪湖东湖国控监测点位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提供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有利于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的健全,为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提供有力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