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郎溪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在线访谈

访谈日期:2020年04月03日 15:00-2020年04月03日 15:30

访谈嘉宾:罗新满

直播地点: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楼1号开标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访谈简介:1.向网友通报郎溪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工作进展情况;2.回答网友有关提问。

  • 部门简介
  • 访谈小结

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根据省市要求,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健全落实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承担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的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根据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节机制,制定县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次访谈向网友通报郎溪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网友们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访谈视频

【县**】

1.网友 风采依然 问:为什么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专项行动?

答: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的有效使用,人人有责。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多为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2.网友 天马行空 问:有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

答:欺诈骗保行为涉及三个主体,一是涉及医疗机构的,二是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三是涉及个人的。其中涉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分为以下7个方面: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分为4个方面: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涉及参保人员的分为三个方面: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3.网友 刺猬 问:举报的方式有哪些,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答:举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电话举报。拨打郎溪县医保局打击欺诈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563-7012669。

2.邮件举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发至郎溪县医保局邮箱:lxxybjyx@163.com。

3.写信举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郎溪县医疗局或现场投递至举报箱。

按照安徽省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查实欺诈骗保金额5万以上(含)的,给予查实欺诈骗保金额不高于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查实欺诈骗保金额5万以下(不含)的,以精神奖励为主。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可视情给予资金奖励。



[ 04-03 16:42 ]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