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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名字

发布时间: 2019-11-11 16:50 阅读次数: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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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曹     来信时间:2019-05-30

内容:尊敬的县领导你们好,我今年27周岁,性别女,由于名字非常男性化,在体检,生活,甚至是工作都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自卑情绪无以复加。希望县领导给于我帮助啊!去年前年都去了派出所,户籍民警很坚决的跟我讲改不了,麻烦敬爱的领导帮我解决困扰啊!

回复单位:郎溪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9-06-04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条〔姓名变更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一)学龄前儿童;(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您的名字不符合以上条件,故无法更改。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563—7021821转3358。


郎溪县公安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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