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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王***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1、申请人应是我县城区居民;
2、申请家庭在城区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300元/年(2275元/月)。
如符合以上条件,可向户籍所在社区申请并提供符合条件的材料。
有关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咨询我中心,电话:0563-7021977。
县房管中心
2020年11月26日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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