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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陈***
您好,关于您反馈的两个问题,给您回复如下:
1.县政府大楼充电站由国网安徽省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投资,符合城市公共快充站的设计规范要求,充电枪不会因雨水产生安全隐患问题。后续我公司将继续和省电动汽车公司对接,完善充电站扩建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
2.充电桩整体设施是由国网安徽省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设计、施工有留设摄像头位置。因先期施工时摄像头未提供,待后期物件到后,会及时安装。
感谢您对供电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您的建议。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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