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赵***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局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郎溪县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办法》(郎政办秘〔2022〕32号),文件自2022年5月10日起执行,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无专利奖励扶持政策。
如有关于专利咨询的其他相关问题,欢迎致电我局知识产权股,联系电话:0563—7011922。
郎溪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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